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委员会>

 中国皮革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皮革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2-03-31

来源:中国皮革协会

作者:办公室


第一条 根据《中国皮革协会章程》第四章第六节规定,设立科技工作委员会。其规范名称为,中文:中国皮革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英文:China Leath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 of CLIA。

第二条 根据《中国皮革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秉承科技创新驱动行业发展理念,特制定本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条 本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广泛吸纳国内外皮革科技成果,通过在行业中宣传与推广,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我国皮革行业科技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行业调研、开展行业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热点和难点问题;向委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共享国内外科技创新成果。

2、组织行业经验交流,在行业中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推动行业进步。

3、提高行业环保意识,加强节能减排的宣传和技术引导,推动行业绿色发展。

4、组织“科技先导奖”、“科技成果应用奖”等奖项的评审工作,参与国内外有关皮革科技成果奖的推荐工作,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

5、设立“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 推动专业人才培养,带动行业、企业和个人对皮革科教事业的支持。

6、组织召开或参加国内外科技会议,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政策等方面进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开展行业技术、技能等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行业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创新能力。

8、协助做好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及宣贯工作,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接轨。

9、承担或协调国家部委项目课题研究,提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科技攻关方向, 协调行业申请国家部委重大课题研究。

10、开展有益于皮革行业发展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工作机构设置

1、本委员会不单独吸收会员,亦不单独收取会费。凡所在单位为中国皮革协会会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一定科研学术水平,或对行业科技创新进步起到突出贡献的人员均可申报,经批准后成为本委员会委员。

2、本委员会特设顾问若干名,名誉主任若干名;主任委员 1 名,常务副主任委 1 名,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每届任期 5 年。选举程序和具体要求,遵照《办法》执行。

3、本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中国皮革协会秘书处,负责处理本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 主要工作程序

1、主任委员对本委员会工作负责,参与支持本委员会年会等重要活动。

2、常务副主任委员负责本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3、召开委员会年度会议或开展相关行业活动时,需事先以书面形式报中国皮革协会秘书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七条 委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享受《办法》规定的相关权利。

(2) 通过本委员会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或诉求,享受本委员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2、义务

(1) 履行《办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2) 积极参与本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本委员会不单独设立银行帐户,由中国皮革协会财务统一管理。

第九条 活动经费来源

1、中国皮革协会给予适当补助。

2、本委员会委员单位的赞助。

3、其他。

第十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中国皮革协会秘书处。



中国皮革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顾问

吴永生 章川波 魏世林

中国皮革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

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

陕西科技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马建中

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张晓镭

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 彭必雨

中国皮革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主任

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 段力民



中国皮革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宵宵

话:010-65225150

真:010-85110167

E-mail:wxx@chinaleather.org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2709

编:100044


责任编辑人:潘飞

收藏:

Copyright 1998-2015 chinaleather.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皮革协会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ICP备1100085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378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2座708室 邮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