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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关于调整中国皮革协会会费标准的说明

发布关于调整中国皮革协会会费标准的说明

2019-08-27

来源:中国皮革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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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中国皮革协会八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八届四次理事扩大会在上海举行,会上对调整中国皮革协会会费标准进行投票表决。首先,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理事长李伟娟宣读了关于调整中国皮革协会会费标准的说明。

关于调整中国皮革协会会费收取标准的议案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的收取、管理和支出等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中国皮革协会现行会费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如今的物价指数和消费水平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虽然协会努力开辟新的经费来源,弥补发展经费不足的问题,但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依据《中国皮革协会章程》规定,经过细致测算、反复论证,同时参考兄弟协会的会费收取标准,按照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拟定了如下会费标准调整方案:一是明确了会费档次为4级,即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名誉会员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和特邀副理事长单位;二是会费标准建议调整为:会员单位1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和名誉会员单位5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和特邀副理事长单位10000元/年;三是确有困难不能足额缴纳会费的单位,可以申请给予适当减免;地方协会、商会按照所属会员级别减半缴纳会费;四是坚持对专业院校、百货商场、养殖(户)的会员单位免缴会费,旨在持续推进“科教兴皮”战略和不断完善产业链建设,促进皮革行业可持续发展。

协会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接受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协会收取会费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为:

1、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工艺技术、国内外业界动态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赠送协会主办的《北京皮革》刊物、《会员名录》、《年度报告》等资料,以及微信、微博公众号信息推送服务;

3、赠送中国皮革网www.chinaleather.org的网员资格,根据会员级别不同,而享有不同级别的访问权限;

4、会员单位可优先参加中国皮革行业重点企业季报统计,获得重点企业季报的汇总信息,以及相关的推荐证明服务;

5、会员单位可优先享用协会搭建的各种培训、交流、展示和推广平台,并享有适当的优惠;

6、会员单位可优先参加或被推荐参加国内外行业交流、考察、竞赛等活动;

7、会员单位可优先参加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举办的会议、讲座、论坛等活动;

8、会员单位可向协会反映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合理诉求或政策建议,协会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或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争取相关政策支持或调整意见。

本议案经中国皮革协会八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中国皮革协会秘书处自2020年1月开始执行。

请各位代表审议。





责任编辑人:王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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