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17-20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员等10部门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扎实有效推动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皮革行业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特制定本方案。
一、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
(一)中国皮革协会基本情况
中国皮革协会(英文China Leather Industry Association,以下简称中皮协CLIA),是我国皮革行业跨地区、跨部门、不分经济性质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是以制革、制鞋、皮革服装、皮件、毛皮及制品等主体行业,以及皮革化工、皮革机械、皮革五金、鞋用材料等配套行业的企业为基础,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贸易机构,以及个人自愿组成的社会经济团体。中国皮革工业协会成立于1988年,2004年更名为中国皮革协会。截止2016年底,协会有团体会员1349个,涵盖了行业内全部类型的所有制企业,其中理事单位459个,常务理事单位158个,正副理事长单位30个。中皮协于2010年2月和2015年12月连续两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014年5月,被国家民政部评为5A级社会组织。
(二)中国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成效
中皮协成立近三十年来,坚持“诚信为本、创新为翼、责任至上、和谐至臻”的发展理念,秉承“为行业提供前瞻性引导,为企业提供实效性服务”的服务精神,持续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1、发布行业公约,营造诚信营商环境
中皮协于2002年开始,先后发布了4项行业信用公约,并组织企业签署并践行,在业内形成诚信经商的共识,营造了良好的商业氛围。4项公约分别为:1)《中国皮革行业诚信自律公约》,2002年9月17日中国皮革工业协会(时称)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2)《中国皮革行业自律惩戒制度》,2002年9月17日中国皮革工业协会(时称)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3)《中国皮革行业公开检查和处罚信息制度》,2010年8月31日中皮协六届四次理事扩大会审议通过;4)《中国皮革行业信用建设的倡议书》,2014年9月2日中皮协七届四次理事扩大会审议通过。
2、开展信用评价,推动企业信用建设
中皮协通过对会员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指导企业建立和梳理信用管理体系制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升企业信用意识,鼓励企业信用交易,全方面推动企业信用建设。2014年7月18日,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中皮协成为第十一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中皮协经研究确立了“企业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信用评价原则,编制发布了《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共有20家企业获得信用等级,其中17家AAA级信用企业,3家AA级信用企业。
3、推广信评结果,扩大结果采信范围
中皮协通过理事会扩大会表彰活动、专委会年会信用评价介绍、印刷海报、网站微信宣传等方式大力推广信用评价结果,推动养殖、制革、毛皮、服装鞋帽、箱包皮具和市场等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的企业采信评价结果,推动在军警用品招投标等领域应用。
(三)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升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2014年以来,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国务院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重点领域为突破,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正在深入开展,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格局正在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正在加快构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协会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
皮革行业是与三农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产业,科技含量较高的循环经济产业,产品时尚常青的日用消费品产业,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轻工传统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皮革行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确立世界皮革大国的地位。与此同时,皮革行业存在着一些不达标排污、恶意拖欠货款、知识产权侵权、质量不符合标准等失信行为仍时有发生。这对推进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皮革行业加强环境保护、保障资金安全、保障知识产权和质量安全等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
(四)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中皮协的宣传引导下,经过行业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亟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一是行业企业信用意识不足,需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文化宣传;二是行业企业信用承诺尚未实现全覆盖;三是尚未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不良行为动态归集和监测机制有待完善;四是企业的信用档案尚未建立;五是红黑灰名单制度尚在探索,联合奖惩机制尚未建立;六是协会与政府之间还没有形成对行业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激励的联动机制。
二、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动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的要求,以健全信用标准体系、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为基础,以推进协会、商会、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提高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行业营商环境为目的,以人为本,在全行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为规范。
(二)基本原则
1、协会推动,行业共建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行业从业者的积极性,鼓励和调动新闻媒体、政府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
2、健全标准,规范运行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标准,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权益,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3、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针对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和系统性,应坚持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4、信评先行,强化应用
以企业信用评价为牵引,推动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水平。积极推广信用企业,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强化信用结果转化为商业利益,推动建立行业联合奖惩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皮革行业信用基础性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实现会员企业信用承诺全覆盖、行业企业广覆盖;完善和健全信用评价工作,实现各子行业全覆盖;争取实现同全国信用信息平台、行业相关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建立红灰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发布行业红灰黑名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作用,行业信用意识普遍增强,促进行业发展的信用环境持续改善。
三、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一)建立健全信用承诺
1、制定并向社会公示中皮协服务承诺
中皮协秘书处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组织讨论,研究制定中皮协服务承诺书,并提请中皮协八届二次理事扩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中皮协将在会员入会、会展论坛、政府采购、国际交往等活动宣传贯彻中皮协服务承诺。并在中皮协官网www.chinaleather.org“信用皮革”频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时间:2017年10月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2、指导地方皮革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并公示服务承诺
中皮协鼓励并指导地方皮革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服务承诺书,并在中皮协官网www.chinaleather.org“信用皮革”频道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3、组织会员签署行业承诺文件
中皮协修订《中国皮革行业诚信自律公约》、《中国皮革行业自律惩戒制度》、《中国皮革行业公开检查和处罚信息制度》和《中国皮革行业信用建设倡议书》,提交八届二次理事扩大会审议通过,并组织会员签署,并在中皮协官网www.chinaleather.org“信用皮革”频道集中公示,在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4、制定会员信用承诺
中皮协根据制革、毛皮、制鞋、箱包、化工、机械、市场、院校、个人等各类会员的性质不同,制定相应的会员信用承诺,组织会员在中皮网填报会员信息时签署信用承诺书。
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二)建立健全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制度
4、建立健全公开信息制度
按照新形势和新要求,中皮协修改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向会员和社会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公开事项、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频次等内容。中皮协完成后相关制度后,指导地方皮革行业协会商会完成相关制度。
完成时间:2017年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5、组织实施信息公开
中皮协按照公开信息制度,并指导地方皮革行业协会商会,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的服务事项等;公开运行情况、财务年报、重大资产变化等。
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三)建立协会商会年度报告制度
6、依法依规编制年度报告
中皮协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认真编制年度工作报告书,上报民政部。地方皮革行业协会商会按要求编制年度工作报告书,上报其登记单位。
完成时间:每年12月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7、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
中皮协每年定期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会费收支、重大资产变化、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地方皮革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执行定期报告制度。
完成时间:每年12月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四)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管理能力
8、组织培训信用管理知识
中皮协根据会员需求和行业要求,研究培训课题和计划,每年在全国举办1-2期信用管理知识培训班,并协助地方皮革行业协会商会举办信用管理培训班,解读宣贯国家和行业信用政策,普及信用管理知识,建立信用管理流程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行之有效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重点结合中皮协年会、中皮协专委会年会、地方皮革行业协会商会年会、特色区域重大活动等,开展信用管理培训。
中皮协在官网www.chinaleather.org“信用皮革”频道集中展示信用管理知识,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信用管理流程参考模板。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前完成2期,2018年底前完成4期。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9、集中宣传报道一批诚信典型单位
在“信用皮革”频道开设“诚信单位展示”专栏,在《皮革世界》设置“诚信单位”,在中皮协公众号上,集中宣传获评A级(含A级)以上信用企业。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前完成20家,2018年底前完成40家。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信息部梁玮
(五)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制度
10、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平台
中皮协开发研制行业信息平台,实现重点个人和典型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重点实现信用信息归集。该平台由个人或单位自愿申报,地方皮革行业协会和利益相关企业提出意见,中皮协最终备案。该平台可实现与政府部门和国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同时展现政府部门对个人或单位征集的信用信息。该平台重点解决利益相关单位对自愿申报单位的投诉的核实与争议处理。
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信息部梁玮
11、行业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在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档案,并逐步实现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的信用信息的采信及使用。
2)积极与中国家具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等上下游国内协会建立信用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3)积极与各国际相关协会和组织建立重大信用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4)积极与各生产基地信用管理部门建立信用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5)积极查询工商、质检、海关、税务、法院等政府部门公布的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产品质量国家抽检和省市抽检结果及时公示制度。
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六)建立健全信用状况评价制度
12、制定皮革行业信用评价规范及标准体系
突出信用主题、符合行业特点,将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合同履约和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评价主体的原则,制定评价工作规范,制定信用评价团体标准体系,特别要分行业制定相应的信用评分体系。
完成时间:2018年6月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13、继续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
按照《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期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力争2018年底完成40家企业获评。
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14、探索对企业的主动评价制度
依据企业信用档案,综合各方归集的信用信息,探索对企业的主动评价办法。
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15、继续推动评价结果的应用
继续推动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军警装备采购、品牌评选、特色区域认定、环保核查等对评价结果的采信与应用,促进信用评价与结果应用之间的良性循环。
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七)建立健全信用档案
16、建立会员单位信用档案
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会员单位信用档案的通知”,在协会网刊两微发布,要求会员单位填报信用档案。2018年年底前实现常务理事单位全覆盖。待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后,实现网上申报。
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17、做好会员企业信用档案的日常归集整理
将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日常归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以及组织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信息,以企业为对象归集整理进入信用档案。
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18、探索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纪人、重大投资人、高级职称人员的信用信息档案。
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八)建立健全信用红灰黑名单管理制度
19、研究建立红灰黑名单发布机制
组织制定皮革行业红灰黑名单评价标准,并确立发布和退出机制。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20、实现红黑灰名单发布管理常态化
中皮协依法依规归集企业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信息,定期发布红灰黑名单。重点建立建立制革和硝染企业环保的红灰黑名单,建立进出口商和国际采购商的红灰黑名单。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完成首批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九)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1、制定和实施行业性激励惩戒措施
研究制定行业内部在品牌培育、环保核查、荣誉奖励等各方面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办公室曹玉亭
22、推动行业性激励惩戒纳入全社会联合激励惩戒体系
探索与中国家具协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与政府军警部门建立信用信息通报制度,争取在商务交流、招投标、行政许可等活动中实施联合奖惩制度。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十)建设行业信用频道
23、建设“信用皮革”频道
在中皮协官网www.chinaleather.org上建立“信用皮革”频道,并于国家发改委“信用中国”网站建立链接。“信用皮革”频道集中展示信用承诺、信息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信息,并提供政策法规、信用知识等基本服务功能。
完成时间:2017年6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信息部梁玮
24、完善网站功能
依托“信用皮革”实现企业信用档案收集和查询,红灰黑名单发布等功能。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信息部梁玮
(十一)创建信用和质量品牌
25、开展“诚信示范”等活动
制定信用产品、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示范商户、诚信示范市场(店)、诚信示范电商、诚信示范产区等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
完成时间:2017年6月底完成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26、夯实重点企业季报信息制度
完善重点企业季报数据核查制度,故意填报虚假数据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如实并及时填报数据的企业予以表彰。
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信息部梁玮
27、扎实开展质量品牌培育工作
加强真皮标志、天然毛皮、生态皮革和生态毛皮的团体标准制定、考核配挂程序完善及宣传推广工作,创建行业质量品牌。
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品牌部路华 产业部黄彦杰
(十二)营造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
28、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联动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投诉机制,并与各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反应平台合作,协同企业和政府部门及时有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将相关信息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29、建立商业投诉协调机制
建立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和违约举报等投诉协调机制,调解相关企业纠纷,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将企业不良行为将记入企业行用档案。
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市场与展览部马瑞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国皮革协会秘书处下设“中国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玉中 中国皮革协会理事长;
副组长:严 平 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
组 员:曹玉亭 中国皮革协会办公室主任;
梁 玮 中国皮革协会信息部主任;
马瑞华 中国皮革协会市场与展览部主任;
地方皮革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
联络员:马瑞华 中国皮革协会市场与展览部主任。
中国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并按照事权划分,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统筹整合外力,注重协调配合
中皮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信用体系建设的最新动态;与北京大学中国信用中心等理论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具有行业特性的信用问题;筛选在人民银行备案的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培训;与区域性兄弟协会沟通联系额,推动各协会积极带动企业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中国家具协会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推动行业间联合奖惩;与政府军警部门保持密切通报制度,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其日常业务。中皮协将定期召开“红名单企业”表彰会议,以弘扬“诚信为本、创新为翼、责任至上、和谐至臻”的精神。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顺利
为保障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中国皮革协会将拨付一定资金予以支持并接受会员单位捐赠资助,同时与产业集群政府形成长期财政支持机制,各地方协会以资金、劳务等各种形式予以支持。
(四)加强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考核
中皮协常务理事会一年两次审查“中国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监督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国皮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地方协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信息沟通、案例分享、监督检查等。
中皮协秘书处定期检查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秘书处人员的工作,考核工作业绩,对不称职的人员分别予以批评、警告、调离或辞退,对业绩突出人员予以奖励等。中皮协对工作较好的地方协会予以表彰或资助,对工作难度较大的协会予以帮扶。